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遇到交警乱罚款 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交警乱罚款 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遇到交警乱罚款 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违反条例: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规解释:合法的申诉和投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保留证据,合理维权——行驶记录仪、手机可以作为取证工具
  
  无论是申诉和投诉公路三乱,请各位切勿断章取义。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但注意要合法取证,目前市面上可以买到的行车记录仪,手机带有拍照和录音功能,都具备此必要的取证条件,应用科技手段来保护自己。学习法律,法规非常必要,对异议合理申辩。做一个守法的合格物流人。
  
  二、交警乱罚款的类型
  
  1:协警拦车,开罚单
  
  违反条例: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法规解释:协警没有执法权,区别协警的方法:
  
  (1)、注意其“着装”的警衔与警号,注意政法学校的实习肩章等同于协警。
  
  (2)、要求出示有效证件“警官证”。
  
  2:协警、交警收黑钱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九)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法规解释:毫无疑问,收黑钱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3:罚款乱开收据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规解释:罚款收据属于统一制发的样式,用其它收据都属于违法行为。
  
  4:合理申辩被加重处罚
  
  违反条例:《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法规解释:司机确定自己没有违法,如被加重处罚、证据确凿,那交警属于违法行为。
  
  5:被随意认定超载
  
  违反条例:《实施条例》第八条: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法规解释:认定超载,复核的地点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随意口头认定,属于违法。
  
  6:高速公路被随意拦车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法规解释:正常行驶没有违法的车辆,高速被“拦截检查”属于非法。
  
  7:移动“测速”做伪装
  
  违反条例:《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法规解释:测试设备必须要有醒目的告知牌,移动测速隐藏在民用车辆和协警,均属违法。
  
  8:没有“简易处罚决定书”或书写不清晰的
  
  违反条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规解释:只有罚款收据,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写违法理由,处罚依据不清楚的,属于违法。
  
  9:超载罚款超过200的依据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法规解释:认定违法超载嫌疑车辆总重,除去行驶证空车重量的数值,对照行驶证额定载质量,超过30%属于严重超载。随意认定,属于违法。
  
  从上文中了解到,交警罚单需要清晰明了,处罚依据书写的不清晰的话,这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在与交警的措施有争议时,我们可以进行申诉,并且合法的申诉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找到证据,做到有据可循。具体问题还需要专业律师帮您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之后分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离婚之后分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


·婚前女方一直没工作都是男方在工作这样有共同财产吗?
      婚前女方一直没工作都是男方在工作这样有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


·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 违法吗
      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违法吗?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违法吗《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好员工的利益的重要的法律保障。而公司和用人单位也必须要......


·交强险条款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条款赔偿项目有哪些实践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机动车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要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的。那么交强险条款......


·依法被监视居住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民间借贷产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一审打完还会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那么您知道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怎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在进行缴纳增值税的时候,纳税的群体是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他们的缴纳的标准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为推出房产税做准备。很多大城市也进行了相关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为推出房产税做准备。很多大城市也进行了相关试点,房产税一旦推出,对拥有多套住房的老百姓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对房产税的税率及计......


·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
      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一、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可以毁约肚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无锡工伤9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无锡工伤9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