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怎么样来申报工伤手续?

怎么样来申报工伤手续?
  
  在从事高危产业的人们工作中难免出现意外,意外发生后一定要申报工伤,只有申报工伤后才能享有一定的权益,而对于工伤申报的过程您都不太清楚,那么申报工伤手续有哪些了?下面由本站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工伤流程
  
  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申报工伤手续
  
  1. 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为参保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 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到区指定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拿鉴定表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盖章,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等其他手续。
  
  二、未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申报工伤手续
  
  1、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没有异议的,职工可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并在镇处理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伤残鉴定等。
  
  2、 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有异议的,受伤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受伤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劳动部门若受理该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以后,由劳动部门盖章去区指定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以后,可由受伤职工选择去企业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或者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下面是工伤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若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扔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根据以上资料。可以得知在发生此类事件后,应立即工伤鉴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应该携带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协议与用人单位人事关系资料以及医院的就诊书就可以了,但是只有在相关规定内受伤才能算上工伤,来向所在企业进行索赔。以上就是关于申报工伤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存在得问题是什么?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存在得问题是什么?要不要将集体建设用地产生的盈利抵扣补偿款。在征地拆迁评估中,土地估价机构一般只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继母和继子女这种称呼。许多人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只知道在我国继子女的基本概念,但是关于其中......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发放数额认定方法是查询银行发放贷款的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房屋如何办理过户
      购房者买房之后,该怎么办理房屋过户呢?在生活中,也有一小部分购房者在买房后并不及时办理过户,他们认为房屋由自己在居住,那肯定就是自己的,别人没......


·犯罪嫌疑人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
      犯罪嫌疑人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上,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量刑在三年以下,不是累犯的,可处......


·关于集资诈骗案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很大,很多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在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方面,我国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除了刑法中有明文规定外,司法机关也出台了有......


·继承何时开始
      继承何时开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交纳个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交纳个税吗?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


·做司法鉴定要多久?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中国是一个证据法国家,在庭审过程中证据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像签名、笔记、血迹和伤口等都是要经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其真伪的。只有经过司法检验的,才......


·人身损害赔偿的类型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类型有哪些公民的人身在受到损害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这里的赔偿就包括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然而,实践中哪些情况下会因......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执行?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执行?一、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由监狱执行。对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1、《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