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抵押是贷款的一个常用方式,但是了解情况的读者应该知道,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登记最高,享有最先补偿顺位。可是很多最开始签订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体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的程序,下面就让的我们为你解答。
  
  
  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 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 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 审核
  
  1、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 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 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 权属有争议的;
  
  (6) 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 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 身份证明;
  
  (2) 《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 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 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 登记
  
  1、 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 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 收费发证
  
  1、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 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时,要注意所抵押的不动产的权属问题,因为有权属纠纷的不动产是不能抵押登记的。另外就是办理之前要准备好以上所有证件,不可有遗漏,否则将无法办理。最后就是收费问题,国家在此有规定的则按国家规定,其次则按当地政府的规定。若在抵押时涉及民事纠纷,我们建议最好走法律途径,正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浙江省醉驾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浙江省醉驾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


·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现在的楼价随着无价的上涨而飞速提升,而人们开始看中其中的商机,开始买房,于是就出现了贷款买房或按揭买房等方式,很多人对于按揭房是否可以不办他......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成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


·敲诈勒索未遂能否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未遂能否构成犯罪?1、根据我国《刑法》总则部分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敲诈未遂,仍然会受到处罚......


·社保是什么意思
      职工成功的进入一家公司,该用人单位就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会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很多人都只知道缴纳社保,就不知道社保具体是干什......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在生活中我们的知识产权经常被人侵犯,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就需要采取法......


·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刑事赔偿并不是优于抵押权,抵押债权属于第二顺位,退赔属于第三顺位,所以是优先执行抵押债权。抵押权在以下情形下是具有优先权......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一、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拆迁管理部门是行政机关。拆迁公告是......


·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双方就一定的
      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双方就一定的,劳务工作之前要签订一个劳务合同,有些人可能会想要问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小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手印需要按吗?......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1、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