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因为和邻居或者是其它人发生一些纠纷,可能协商不了的就会去法院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关于这个事件有了一定的解决办法,那么就会撤诉。因此,很多老百姓认为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撤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一、信用卡诈骗立案能撤案吗?信用卡诈骗属公诉案件,不能“私了”。银行是案件的被害人,不是原告,无权撤案。但有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我,您我国信用卡诈骗立案之后是不能够进行撤案的,因为信用卡诈骗罪,他是属于公诉案件。对于老百姓来说,可以撤诉的案件通常都是一些民事方面的案件。也就是自诉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模拟拆迁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模拟拆迁什么意思?首先要搞清楚的一点是,模拟拆迁这路特殊程序现阶段只能用于旧城区改建类征收项目中,而不是什么征收项目都能用......


·自己交易公司法有哪些规制?
      所谓自己交易,这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矛盾的一种常见形式,许多人不懂其中的基本法则,不仅对公司的运营不负责,也很有可能做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是什么?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是根据不同的生产等级的状况来进行一个具体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它都是由一个相关的伤残赔偿的等......


·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了什么?
      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了什么?一、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了什么抵押权最终是要将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因此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


·对于商家卖假口罩犯法吗?
      对于商家卖假口罩犯法吗?显然是犯法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


·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遗嘱如何立?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


·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入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两份,企业和个人各自一份,但是不乏一些人弄丢了劳动合同,但是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理。合同是明确职责和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哪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哪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


·减刑假释后又犯罪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减刑和假释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规定,但是人们总是喜欢把他们两个混淆在一起,很多人就想知道犯罪分子在减刑假释后又犯罪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个......


·果汁局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果汁局商标被抢注怎么办?1、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