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有哪些法律强调要重视工程质量?

有哪些法律强调要重视工程质量?
  
  因为要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家,经济推动了我们国家的发展,而有经济我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工程项目的存在。工程项目很多,但一点都不缺乏“豆腐渣工程”的存在那么我们如何保障这个工程的质量呢?对于一个工程来讲怎么才算合格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有哪些法律强调重视工程质量?
  
  一、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建筑法》
  
  第六十条规定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5、《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工地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劳动保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2)注意消防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明火作业不得与易燃易爆作业同时同地进行。
  
  (3)各类施工机械和工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漏电,各部件和安全防护是否正常完好。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4)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得裸露。
  
  (5)高处作业要穿紧口工作服,穿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特别要注意平台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交叉作业和攀登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6)使用垂直运输设备时严禁在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上攀爬,塔吊作业中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搭吊,以免发生高处坠落。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禁止穿越和检修。外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
  
  (7)土方作业要注意预防坍塌事故和人工挖孔桩伤亡事故。
  
  (8)起重吊装现场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起重指挥人员不得兼做操作工。
  
  (9)不准站在模板、钢筋上作业。
  
  (10)施工现场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通道口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消防防火标志。
  
  虽然一个工程的建设是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只要竣工之后带给我们的是长时间的好处。所以希望各大商家在承包或者建设一个工程项目的时候能够认真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
      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


·被判拘役还能缓期执行吗?
      被判拘役还能缓期执行吗?被判拘役,显然是可以缓刑执行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


·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
      我们知道一般工伤鉴定之后是需要拿到社保局进一步认定鉴定的,而且只有拿到社保局鉴定之后才能申请各种补助金等赔偿,所以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为了......


·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一、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做低协议违约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全国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全国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国内的无抵押和无担保的贷款是非常的多的,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有很多,有很多是需要您注意的。那么,全国无抵押无......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医疗事故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


·兼职入职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很多人对于兼职不是很陌生,特别是在我国发达的城市,刚刚成为一名职工,每个月的薪水并不能支撑自己的生活,这时候就需要干一些兼职养活自己。很多大......


·醉驾含量121会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含量121会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公司在租赁房屋时需要与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许多人对于租赁合同的格式以及注意事项并不了解,往往随意签订,造成纠纷。这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