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

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修就是指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有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就应该进行返修。当然,返修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能超过那个时间限制,否则不予返修。现在就让我们来给您说说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多久?有怎样的规定呢?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及一建筑类的工程保修期有一年,照明电气有六个月。一般来说,保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于房子的质量问题您可一定要非常重视,如果您有相关方面的疑惑,可以向本站网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吗?
      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吗法院可以查封被告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财产,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一、如何理解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1、股权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约定......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需要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当然现实......


·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继承案件也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去法院起诉的时候,也需要遵守诉讼管辖的规定,同时还需要遵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与继承法的要求,......


·结婚一年没结婚证分开彩礼退嘛
      一、结婚一年没结婚证分开彩礼退嘛?结婚一年没领结婚证的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


·一、赡养老人可以多分到多少遗产?
      一、赡养老人可以多分到多少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1、首先,多照顾老人能多分遗......


·飙车致人死亡应以何罪处罚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限制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一、限制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偷多少钱可以立案,盗窃罪怎么立案
      偷多少钱可以立案,盗窃罪怎么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