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如今的社会上

在如今的社会上,夫妻之前结婚后想离婚的越来越多,我们可能是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破灭了,有的时候我们会选择私下协商离婚,但是当我们结婚有孩子后要离婚,就涉及到了一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有矛盾,那我们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那么女方起诉离婚男孩会跟母亲所有吗,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2周岁以下的婴儿抚养权的归属: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2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2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从以下3点考量:
  (1)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3)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应注意的是,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父母的意愿固然要考虑,但应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前提。由于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不断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女方起诉离婚男孩会跟母亲所有吗相关内容,法院判孩子归夫妻哪一方抚养跟是谁提出的离婚诉讼是没有关系的,法院只要是考虑在我们夫妻俩离婚后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才会判给谁,当我们婚后有孩子了,我们也应该为孩子考虑,如果不是到了非离婚不可的地步,我们还是尽量的夫妻两多沟通沟通,毕竟孩子还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


·被判拘役还能缓期执行吗?
      被判拘役还能缓期执行吗?被判拘役,显然是可以缓刑执行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给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此时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给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此时光从表面可能无法准确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英雌就需要作出认定。那我国将交通事故的责......


·民法总则法人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人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法人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不同的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存在区别的。在......


·网络销售是做传销的吗
      看具体情况定,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目前我国比较安全的运输方式是铁路运输,一般人们出远们基本都选择铁路出行,尤其是春运期间,为节约人们的出行时间......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一、可以认定为工伤《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工资谁发?
      劳务派遣工资谁发?说起劳务派遣工,可能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其实这是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中劳动者的称呼,而派遣该劳动者到另一单位实际工作的,则......


·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怎么处理?一、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怎么处理?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是可以在刑事起诉时,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来进行处理。根据《刑......


·如果借条有错别字有效吗?
      如果借条有错别字有效吗?借条有错别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借款人或者借款数额的错别字,可能导致借条失效,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不影响正常理解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