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认罪认罚了大多数是判缓刑吗?

一、认罪认罚了大多数是判缓刑吗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关键看所犯罪责,如属三年以下的又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可以适用缓刑。
  
  有些人犯了一些罪,但得到了缓刑的机会,所以不用去监狱里面服刑。但由于自己是在缓刑的期间,一举一动都受到司法机关的监督,而且不能够离开自己生活的区域,有些人就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工作。
  
  二、缓刑人员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可以的。缓刑除了党政领导职务、参军、大公司的领导等法律不允许,其余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1、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认罪认罚了大多数是判缓刑吗,判缓刑的前提是,所犯的罪,情节比较轻微,危害性比较小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认错意识比较强,知错悔改的,这种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刑可能。但是如果所犯的罪行非常的严重,及时认罪认罚态度非常的好也是没有办法的。还是判不了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
      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一、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通常这种白色的告知单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作用,需要驾驶人带上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当中的规定,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一、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1、签订两份合同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


·委托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委托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性质、类型、标的额等决定律师费数额。一般性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1、办理一审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


·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案件主要由管辖的是哪个法院?
      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案件主要由管辖的是哪个法院?一、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


·业主自治物业费收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业主自治物业费收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业主自治物业费收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按照《物业条例》规定和当地物价局的定价收。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


·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计算标准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劳动补偿金的说法,而只有经济补偿金。这是在单位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那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怎么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怎么赔偿?1、解除劳动合同年假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


·一、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是什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一、企业倒闭跑路后员工工资未支付的法律后果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