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
  
  日子中经常会呈现一群人在公共场合聚在在一起,赌博或许进行其他的活动,一般会有民警呈现阻挡,这么做的理由是因为其违反了治安而且对这群人结束处置,那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本站的我们收拾了如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盼望对您有所帮忙。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一般有四种,分别是正告、罚款、行政拘留和撤消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这四种类型。一般不是特别严峻的一开始都是先正告,正告不听的罚款,严峻的需求进行拘留。假如您还有疑问,本站可以为您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大规模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
      大规模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一、大规模偷税漏税罚款多少钱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就是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意思执行案件移送破产......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买卖和同是出卖人......


·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什么?一、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中精神补偿规定是按照两个人协商的方案写就行了,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


·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一般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几个字的字面意思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种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合同中违约金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合同中违约金吗?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合同中违约金,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


·经侦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经侦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个人犯合同诈骗罪当个人利用合同相关手段进行诈骗的,诈骗罪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成立合同诈骗......


·方南玲监视居住具体是指什么
      方南玲监视居住具体是指什么?方南玲监视居住具体是指方南玲作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责令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没有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没有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


·入职未满15天不发工资是否合理
      有的朋友在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以后,工作却不满十五天就离职了,这样的情形也是大量存在的,有的人拿到了不足十五天的工资,有的人却没有拿到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