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属于犯罪吗?
寻衅滋事是指挑衅殴打,肆意毁坏他人财物等行为,对社会秩序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法律会根据犯罪情节对犯案者进行管制和惩处,而若对执法民警造成伤害,那性质会就会有区别,那么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属于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如果寻衅滋事打伤警察,属于袭警,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根据伤者的伤情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2、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3、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4、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5、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上述内容总结可知,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而如果民警的伤势属于轻伤,甚至更严重,就不仅仅是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两罪,还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根据情节严重性可处以有期徒刑,甚至无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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