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任何一部法律中其实都是有一些基本原则的要求,而受该部法律调整的一些关系,自然也是要严格遵守这些基本原则。在不同的法律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不一样。那么您知道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吗?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合同法的根本准则,是制定、适用、解释和研究合同法的依据和出发点。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学说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意见。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它在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分别规定了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条规定了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不存在服从与命令、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当事人必须平等地协商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条规定了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及中心内容,它贯彻于合同动态发展的整个过程,包括订约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等。《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各方的权利义务。”这条规定了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本来是道德上的规则,但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了法律准则。它坚持正义与效益的统一,既要求当事人按照公平原则设立权利义务,也要求按照公平原则履行合同,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平原则一样本来都是道德准则,但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了法律准则,它通常被称为“帝王规则”,可见其重要性。它既要求当事人在行使权利上不得滥用权利,不损害他方的合法利益,也要求在履行义务上不欺诈,严格遵守诺言;要求当事人既依约定履行主义务,也应依要求履行附随义务。《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条规定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是公序良俗的基本内容。
  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
  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同时还意味着凡协商一致的过程、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时,与企业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购买商品时,与企业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可以不管企业愿意不愿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企业。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作为每一部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该部法律的核心,其中无论有多少条内容规定,其实都是围绕这些基本原则展开的。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实际订立合同的时候违反了有关原则的话,则就会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件?
      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复杂客体,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


·一房多卖诈骗罪量刑多少?
      一房多卖诈骗罪量刑多少?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


·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
      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


·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
      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一、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去公安机关报案即可。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有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是自己经过治疗之后,而没有说及时的申请进行认定,导致错过了认定时间,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因为原则上......


·夫妻自动离婚孩子怎么办?
      夫妻自动离婚孩子怎么办?一、夫妻自动离婚孩子怎么办?1、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


·我国民间借贷三万起诉多少天开庭
      民间借贷起诉后法院多长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


·喝醉酒后肇事逃逸自己死亡还需要赔偿吗?
      喝醉酒后肇事逃逸自己死亡还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对于肇事逃逸导致自己死亡是不可以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对于犯交通肇事......


·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
      拆迁厂房赔偿算地面吗?众所周知,行为人的厂房被政府拆迁的时候,政府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厂房所有人进行赔偿,其中的赔偿主要包括了厂房本身以及......


·最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最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最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一、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