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如果经营的业务都是跟金融服务行业有关的话,那么在我国统一将其称之为金融机构,提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我们都知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投资等这些,现在市场上的金融机构五花八门,如果对于金融知识一点都不了解的话,就很容易被非法集资所利用。那么,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三、非法集资如何防范?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其实任何案情相对的要付出的法律代价都要结合案情才可以的,所以说关于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也得结合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一些表现行为,给受害者和社会以及我国的金融行业带来的一些具体的影响才能决定的,不过目前我国的非法集资当中不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对待非法集资刑法当中没有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伤保险公司会要病例吗?
      一、交通事故伤保险公司会要病例吗?需要的;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只有发票需要原件,其他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原件需要一起带过去,要审核复......


·社会团体非法集资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在集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发放股权或债权的形式进行集资行为。一旦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就造成了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


·店面租赁违约金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
      店面租赁违约金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


·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
      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无证驾驶可以算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了,而一旦被交警发现存在无证驾驶行为的话,那么就会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员作出处理......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是怎样的
      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是怎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为两年,对于我国目前的诉讼时效一般案件规定的都是两年,会从当事人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计算,对......


·诉讼时效中止事例事由有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事例事由有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


·交规中开车玩手机如何规定的?
      交规中开车玩手机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


·一、尺挠骨远端骨折工伤十级伤残要理赔多少钱?
      一、尺挠骨远端骨折工伤十级伤残要理赔多少钱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规定合法吗
      一、法院退回补充侦查规定合法吗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的,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怎样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怎样的一?、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