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

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二、包办婚姻怎么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有及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不顾儿女反对,仍然包办婚姻,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根据上述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原则上是指一般的情况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可以采取两种途径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就包括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会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另一种就是先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然后在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费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来说,在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


·检察院办案程序有时间限制吗
      检察院是我国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工作是对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活动实行监督。那么检察院办案程序有时间限制吗......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一、总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


·刑法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法条如何规定的?
      刑法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法条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


·总分公司签合同印花税怎么交纳
      印花税应由总公司申报缴纳,可选择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分公司签订来的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法律对童工的禁止使用有着明确的使用规定,会对使用童工的企业处以严厉的惩处。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人身安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


·工伤认定两个月才报会影响鉴定吗?
      工伤认定两个月才报会影响鉴定吗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无论在家人、朋友还是同事之间的借贷中,相互之间大多数都会打下欠条。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呢......


·向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向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向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


·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一、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