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情形
刑诉法规定可以申请再审的四种情形:
新证据
证据不确实
法律适用有错误
审判人员有受贿,贪污,枉法裁判行为的.
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从以上的文章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情形还是很多的。比如说,当原来的证据、法律适用出现问题,或者审判人员的裁判行为有问题,我们就有权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也是有时间等等条件限制,如果准备申请再审,一定要好好注意相关条款,以免出现意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无凭无据欠钱不还怎么办?
无凭无据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无赁无据的就可能找其它的证据来进行证明;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做出处理,其中关系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
·起诉离婚对方没回来可以申请延期吗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危机,想要起诉离婚的,那么被起诉的一方没委托其他人来的,那么就要自己赶回去参加诉讼。但是,在规定的审理时间到了之后,对方还不......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
·合同单方面毁约没签订违约赔偿需要支付吗?
合同单方面毁约没签订违约赔偿需要支付吗?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现在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支......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法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法有哪些对于“私募基金”这一概念,很多人会觉得很神秘、很陌生。其实,简单地来说,私募基金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投资理财方式。不......
·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入室盗窃如何立案
入室盗窃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才会立案,那么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如果达到了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数额标准,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入室盗窃......
·审查起诉45天时效规定有哪些?
审查起诉45天时效规定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