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河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贪污犯罪行为都是进行严厉的打击,因为贪污犯罪行为他侵犯的我们国家职务廉洁性,因此,对于我们国家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规定了职务侵占罪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河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五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为一百八十万元以下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一百八十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除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从犯或者具有两个以上其他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低于五年有期徒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项及物资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非法经营、走私、吸毒、赌博、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必须要都数额较大。当然,这种数额较大在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的划分方法和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的划分方法和原则是什么?在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水运工程已经变成了国民经济中重要,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程,同时在国家......


·管辖权异议判定标准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判定标准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判定标准管辖异议权的主体即异议权人,是指享有向收受诉讼案件的法院主张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这一诉讼......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
      一、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多少?房租租赁备案网签起税点租金的3%,上海租房备案网签需要交税,这个税是在办网签的时候交给社区服务中心的,按照规定是......


·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夫妻个人的财产是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对的,但这二者都是包括在了夫妻财产中的,这点还请您了解。实践中,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财产作出定性,毕竟......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合法吗?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合法吗?合法,抵押设定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承诺,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


·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一、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是属于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


·醉酒驾驶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我国的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交通案件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了。我国为了保护相关行人的安全和交通道路的安全,特制定了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那醉......


·一、怎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怎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打赢只要小孩的离婚官司,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证明自身比对方更加能够提供给孩子良好的生活条......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公司合并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为了避免在公司合并过程当中产生一些债权债务纠纷,影响到公司......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如下:编号: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