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定无形损失国家赔偿吗?
一、无形损失
指某项无形资产已经被其它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不能给企业再带来经济利益,而使该无形资产成为无效资产,其账面尚未摊销的余额,形成无形资产损失。
二、企业无形资产损失怎么算
(一)、无形资产损失
指某项无形资产已经被其它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不能给企业再带来经济利益,而使该无形资产成为无效资产,其账面尚未摊销的余额,形成无形资产损失。 企业无形资产损失额度已账面余额为限,具体损失估计预测或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企业转销某项无形资产时,应按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二)、无形资产损失的审核
1.确认无形资产的存在并为申报企业所有。
(1)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审核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专利技术的持有和保密状况等,并获取有关协议和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审核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确定无形资产的存在性。
(3)评价无形资产计价对应缴所得税的影响,审核无形资产计价是否符合税法及其有关规定。
(4)审核无形资产各项目的摊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上期一致,若改变摊销政策,审核其依据是否充分。审核本期摊销额及其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①除另有规定者外,外购商誉的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②外购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③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④购买的计算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2.获取充分必要的证据。
确认无形资产损失,应取得下列证据:
(1)资产被淘汰的经济、技术等原因的说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等的书面证明;
(3)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品质鉴定报告;
(4)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5)无形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的说明。
3.确认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计算企业无形资产确已形成财产净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失,并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确认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二、国家赔偿概念辨析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所以看了这些,你说无形损失国家赔偿吗?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国家会保障公民的利益。当公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是,国家就会依据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至于无形损失国家赔偿吗这个问题,只要是国家能给予规定的赔偿,国家是不会拖欠的。我国的国家赔偿中也是含有精神损失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各种意外避之不及,当我们因为意外而被耽误了工作,无法领取工资时,我们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申请误工费呢?这些误工费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尤......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流程是什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流程1、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
·若是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若是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一、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
·不适当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不适当履行的情况有哪些一、不适当履行的情况有哪些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按期限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物有瑕庇或因履行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履行......
·我们知道因工受伤是有补偿的
我们知道因工受伤是有补偿的,工伤是有标准等级的,从一级到十级不等,一级是最严重的,伤残鉴定是国家制定标准的。四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有关法律......
·投标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投标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招标必然会有投标,招标方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都可以进行投标竞......
·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如今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上门女婿的说法,女方可以到男方家居住,而男方亦是可以到女方家生活居住。而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对财产的分割也是按照普通婚姻......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一、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表示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施工企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其实市场上的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不一定所有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渠道都比......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现如今时代发展迅速,交通与人们的关系可谓是密不可分。相信不少人都担心过交通安全问题,而且不单单是交通工具产生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