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员工没办入职要工资的办法

员工没办入职要工资的办法
  员工与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这受法律保护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入职新单位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单位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有一些企业员工,可能在正式入职之前,在仍然处于试用期的时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就像要办理离职手续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未办入职工资应当如何结算呢。如果对于这个问题在上文中您并没有找到满意答案的话,可以去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证未办该如何分割?
      法院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证未办该如何分割?如果未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房产是一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只有公证后,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一、离婚......


·企业偷税漏税关出纳的事么
      企业偷税漏税关出纳的事么如果企业偷税漏税和出纳有可能是有关系的。看他开的发票有没涉及假票,其实很简单的问题,自己没做过什么不应该的事,就不用......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1、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是对员工权益有损的。下面为大家简述下,公......


·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三个月,由于刑事案件可能给社会造成的侵害是比较大的,若是不及时的审结该案件,不可避免......


·交强险有责任时的赔偿多少?
      人们买到新车后,要及时的上各种保险,包括交强险和一些商业险。根据小汽车的座位数不同,交强险的保费也不一样。在赔付限额方面,交强险分为车主有责......


·在我国法律有关的侵犯隐私权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法律有关的侵犯隐私权赔偿多少钱?我们知道,公民享有隐私权,他人不得干涉,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侵犯他人隐私的,......


·浅析断水断电逼迫拆迁违法
      浅析断水断电逼迫拆迁违法有的被拆迁人可能因为无法接受政府给出的拆迁赔偿数额,因此就不愿意拆迁。此时,有的执法机构就会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来进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兼有债权......


·一、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哪个效力高?
      一、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哪个效力高?在实践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些
      超员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法律中对于超员的处罚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超员的规定有哪......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装修过后,最重要的是验收,每一项验收都有固定的验收标准,我们的在装饰必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才算是比较合格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