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最好?

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有车一族,造成马路上的车流量不断增多,车祸频发。而在生活中,由于一些人缺乏法律知识,面对车祸,感觉有些束手无策。所以,有人就要问了,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最好呢?本文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律师的建议。
  一、做法
  1、出事故后,应该首先保护现场,然后报警,报自己的保险公司,之后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等候交警来处理。若在高速路上,肯定不能站在原地等候,要去安全地带。2、关于赔偿事宜,可双方协商,也可由交警认定责任,调解或到法院起诉解决。3、主要赔偿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超出部分或未上保险的由车主或司机承担。
  二、涉及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其实,如果你要问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最好,那么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先保护现场,在报警,确认好责任过失赔偿关系以后,最后再走保险进行理赔。如果双方对调解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将此事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的仲裁解决。决不能莽撞行事,这样只会激化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已签订没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吗
      已签订没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吗除非房屋买卖契约约定了定金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否则,定金是否交付与合同是否生效没有法律关系。定金约定属于从合同......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国家为了发展建设公共事业,每年都依法大片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当然被拆迁和征收的地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拆迁征地补偿。......


·法院如何认定感情破裂
      法院如何认定感情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一、2013年后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


·一,盗窃电动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电动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般地说立案标准是1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


·一、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注册商标人对于自己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是不是......


·劳动合同没写起止日期属于无固定合同吗?
      劳动合同没写起止日期属于无固定合同吗1、劳动合同没有写起止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


·胁迫结婚怎样撤销2023
      胁迫结婚怎样撤销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