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应该如何计算借款中的利息?

相信人们对于利息一词并不陌生,比如在银行存款时所产生的存款利息,贷款时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等。而在民间个人借款中,利息的存在也是合法的。那么,在个人借款中的利息怎么计算呢?此外,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还可主张逾期借款利息。那么逾期借款利息该怎样计算?对此,下文中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如何计算借款中的利息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逾期借款利息该怎样计算
  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选择权在于贷款人,而民间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商业借款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举轻以明重”,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即合法行为尚负支付约定利息之责,违法行为则更应负该责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则为: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之法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三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多见于民间借款。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间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工若干意见》第8条、第9条的规定。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个人借款活动中,利息问题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其中便包括对利息计算上存在分歧所产生的利息纠纷。如果您有遇到利息纠纷而不知道怎么解决时,不妨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债权,避免遭受无谓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职务侵占犯罪挪用资金罪判几年
      职务侵占犯罪挪用资金罪判几年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办案期限?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办案期限?有哪些规定?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1、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


·公房拆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多少?
      公房拆迁怎么补偿?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


·公民设立的未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公民设立的未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只要协议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


·容留他人吸毒3次能判拘役吗?
      容留他人吸毒3次能判拘役吗?容留包括自己三人吸毒三次最轻判多久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节来裁定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容留他人吸毒三次已经超......


·非法集资被集资方被骗走的钱,是否会被没收?
      在生活中,由于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非法集资者抓捕归案,且追回集资额后,受害人最为关......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是什么
      近现代以来,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逐步受到重视,由旧社会的“男人附属品”到现在的独立个体,充分证明了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如今,婚姻法从草拟到颁布、......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工程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


·超载不到一吨怎么处理
      超载不到一吨,如果没有达到百分之三十,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