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解除收养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收养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求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然后再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当然,日后如何满足规定条件的话,也是可以解除收养的。那么解除收养的条件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1、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协议解除。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我国《收养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养父母必须承担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养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3、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我国《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子女成年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恶化,双方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养父母或养子女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二、解除收养的程序如何
  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应及时裁决,以解除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避免其他纠纷的产生。收养法对收养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当然,法律对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会听之任之。一般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养子女的行为时
  , 法律才会支持送养人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应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调解无效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趣解除。当事人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这肯定是可以的,毕竟这是属于拟制的血亲关系。不过,按照法律的规定满足条件才行。至于解除收养的条件,上文也是做出了讲解的,同时带来的还有关于解除收养的程序。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云浮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资双方都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时解除:《劳动......


·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内容?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各行各业的行为,而一个公司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的经济发展速度......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最轻的也是徒刑、拘役或者直接罚金代替,而最严重的就是可能最多判十年。因为根据《刑法》第二......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了6.4万是正确的吗?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了6.4万是正确的吗?是否正确就要看受害者的实际情况。1、医疗费:以单据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
      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如果双方都没有什么过错的话,那通常就是均等的来分割财产,但现实中有的人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的......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目前引入实践的做法主要有:贷款改投资、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债权变股权、破产免债、股份合作等。二、什么是贷款改投资?......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怎么收费?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怎么收费?如果需要资金想要向银行贷款就要用自己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并将自己的房产证交给房管局,房管局此时就会开具一份他项权......


·在我国斗殴砍人应该怎样处罚
      在我国斗殴砍人应该怎样处罚一、在我国斗殴砍人应该怎样处罚如果是轻微伤,你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过造成轻伤,你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