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达到十级费用咋办?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达到十级费用咋办?
  1、受到了工伤,就算没有评上伤残等级,也可以获得医疗费报销,误工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等待遇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二、相关规定
  1、较严重工伤但达不到10级伤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误工工资,交通费用等。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您在这里所指的费用是工伤鉴定的费用的话,那只能由自己来承担了。但是其他的工伤赔偿的费用,工伤鉴定级别并不是一个必备的程序之一,没有评上级别的工伤还是能够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的,只是不会有所谓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跟伤残辅助器械的这些赔偿项目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
      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一、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


·检察院已批捕还能放人吗?
      一、检察院已批捕还能放人吗?检察院已批捕的情况下是不能放人的,应当经过司法审理的程序来进行司法判决。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要注意:,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应该怎么办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应该怎么办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


·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现在很多汽车4S店服务范围很广,不仅仅局限于销售汽车,还会帮助车主购置保险及上牌。在众多车险中,交强险是必须要上的,根据车座数量不同,保费也不......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对交警办案时间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


·社保属于薪酬福利吗
      一、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与职工个人福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向职工支付的形式有相同之处一部分职工个人福利与社会......


·合同签订地点写哪一方才是有效的?
      合同签订地点写哪一方才是有效的?鉴订地点写哪一方是需要由双方来约定才会有效;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


·法定继承人代写遗嘱有效吗 一、法定继承人代写遗嘱有效吗?
      法定继承人代写遗嘱有效吗一、法定继承人代写遗嘱有效吗?法定继承人代写的遗嘱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


·公司作出的所有辞退的决定都不是无缘无故的
      公司作出的所有辞退的决定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只不过是有些辞退也并不是因为职工做出了一些比较出格的事情的,而是公司出于业务安排和资金周转等各方面......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上海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