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因为上述交通设施不处于正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而不涉及是否会影响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问题,故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所谓破坏,包括对交通设备的毁坏和使交通设备丧失正常功能。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
上文中,我们对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做出了介绍。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所属公司要辞退员工要通知家里吗
所属公司要辞退员工要通知家里吗一,所属公司要辞退员工要通知家里吗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
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否则法院方面可能就不会受理离婚案件。而在诉讼过程中,要想最终法院判决离婚......
·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窃、诈骗和抢夺属于三类比较常见的罪案,由于其并不涉及暴力行为,因此情节相对轻微,判罚的严厉性也相对较轻,但在某些盗窃、诈......
·刑诉庭审先人证后物证吗?
关于举证的过程法律上没有顺序上的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纠纷产生的过程、取证顺序等有条理、有逻辑地出示证据,便于法官判断争议焦点以......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可以,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离婚财产受理保全
离婚财产受理保全第一,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起诉之前,对方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诉之前决定执行财产保全的,会立即执......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