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对于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还是要不断的有所加强的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是否会影响劳动者?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影响。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仔细阅读过上面的这篇文章以后我们就能够知道,劳动合同履行地和注册地不一致对员工个人来说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而且公司的这种做法也并不违法的,公司的注册地址有的时候可能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这些地区,但是因为公司的实际业务,劳动合同当中的履行地可能就是在内地的,这没什么不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婚后继承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继承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有劳动合同年限规定吗?
任何东西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加以限制它,不然将会使很多东西都无法规范化,不管是对于个人来讲还是对于集体甚至于国家来讲都需要加以限制,下面就来讲......
·非法经营药品150万能判几年
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缺乏购房经验,有的人在交付了首付并且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到了交房的情况下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其实存......
·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1、被......
·根据江西保监会2023非法集资量刑是怎样的?
随着非法集资的越来越多样化,我国对非法集资的处罚也越来越重,因为非法集资不仅仅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的话会导致整个国家的社会市场秩序的混乱,因......
·债务人讲借条被强迫写的怎么办
债务人讲借条被强迫写的怎么办?债权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
·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是签订合同时具有举重轻重的一项权利,律法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合同有产生违反合同的行为,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发生......
·网签备案了没交税房子不想卖了怎么办?
网签备案了没交税房子不想卖了怎么办?房屋已经网签,卖方突然违约不想卖,属于卖方违约。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
·起诉离婚后需要做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就需要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离婚。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之前需要提交民事诉状,将双方的信息、财产分割、孩子的抚......
·分公司交金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交金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