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借款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在某些情况一方当事人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违约的时候就需要双方按照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对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通常都是支付违约金的形式,那么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呢?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借款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赔偿原则
  赔偿金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民法典规定,赔偿损失时要适用三个规则:
   1、可预见性规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过错相抵规则。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则。
   3、减轻损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受害人不得就其本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避免的损失获得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由上可见,在法律中并没有对借款违约金上限进行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除此之外不合理违约金是可以通过法院来判断是否增加或减少实际赔偿数额。超过借款上限属于无权占有,应当返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一、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达到了分居离婚条件的话,则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时候往往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我国就分居离婚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就......


·醉驾肇事司机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肇事司机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现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公司加班工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加班工资规定包括哪些加班获得加班工资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是很多劳动者对于加班工资的规定不熟悉,导致自己的利益被侵害都......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


·关于嫖娼的法律处罚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在严厉打击嫖娼行为,但实际上在一些地区卖淫嫖娼还是很猖獗的,而对于这样的行为,一旦被抓肯定就是要做出处罚的。那此时关于嫖......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可以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不生效有什么后果(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


·笔迹鉴定能否是依据有关复印材料
      一,笔迹鉴定能否是依据有关复印的材料不是,所有的鉴定材料都需要经过双方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