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非法集资刑事判决退赔吗?

现在老百姓手中的钱多了起来,一些人就想着通过投资理财增值保值。如果听信一些不法机构的高息回报项目宣传,盲目投资的话,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近年来,我国各省市都查处了一批非法集资案件,那么,非法集资刑事判决退赔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非法集资刑事判决退赔吗?
  因为非法集资犯罪中受害人无法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损失,所以只能由刑事判决书在确定犯罪量刑的同时,一并做出退赔的判决。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非法集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形式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
  三、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谁承担?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非法集资刑事判决退赔吗,非法集资是刑事犯罪,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侦查,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移送检察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对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并没收其违法所得,也就是集资款,然后按照一定比例退赔给受害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拿不到抚养权可以得到赔偿吗?
      离婚拿不到抚养权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共同......


·企业股东能否是财务负责人
      企业股东能否是财务负责人企业股东可以是财务负责人。《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从业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担任单位......


·资产评估师免试条件有哪些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是: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审......


·如何进行著作权行政处罚
      如何进行著作权行政处罚一、如何进行著作权行政处罚版权管理部门在对当事人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复查后,或者听证后,发现违法事实成立的,做出......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怎样的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1、新成立的用......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


·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一、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触犯了刑法中的死刑罪名;  2、必须是犯罪情节达到死刑条件;  3、是判刑时候没有怀孕。 ......


·一、怎样离婚财产不会分对方?
      一、怎样离婚财产不会分对方?1、无论怎样离婚对方都是有权利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