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为了某些原因总是喜欢寻衅滋事,最为常见的就是组织自己的一些朋友去殴打他人,殊不知这种情形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很多人对该罪是没有正确认识的,不知道寻衅滋事组织朋友殴打他人会构成犯罪,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因此,如果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是会涉嫌寻衅姿势罪的。
  二、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组织朋友殴打他人会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对自己的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在这里要建议您,遇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切记不可意气用事,以免追悔莫及。要是真的遇上了相关的纠纷,可以咨询律师来寻求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诈骗批捕取保候审会被允许吗?
      一、诈骗批捕取保候审会被允许吗?诈骗批捕取保候审是被允许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我们都知道对于未成年人来说
      我们都知道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是特别重要的,因为监护人可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到别人的侵害,那么,在法庭上法官能给指定监护人吗、......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政府在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这一方面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不管是地铁,公交,公共自行车等各种出行方式都为道路容量不足起到了很积极的......


·公司吸收合并有什么规定
      公司吸收合并有什么规定一、公司吸收合并有什么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公司犯罪而导致公司破产法人坐牢吗
      公司犯罪而导致公司破产法人坐牢吗公司破产多半都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的,但也不排除是因为有一些违法行为,从而导致了公司的破产。作为公司的法人,需......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一、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1)、提交材料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一、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一些小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


·检察院不批捕就不会到法院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就不会到法院么?检察院不批捕也可能到法院,检察院不批捕的案子,不是说就没事了,只是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对不需......


·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1、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有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电脑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财......


·一、房屋店面出租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房屋店面出租违约责任有哪些?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