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上法院起诉离婚后多久能离婚?

上法院起诉离婚后多久能离婚?
  
  如果你想离婚,带着离婚诉讼书两份、身份证、结婚证、50——500元(每个地区不一样的)、感情破裂书面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审核后,立案后,一般两个月左右,就会发传票的。
  
  情况一:
  
  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很快就会判决离婚的。
  
  情况二: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会驳回上诉的。为的是让离婚双方回家沟通,重归一好。否则,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的。尤其是女方上诉的。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法院一般都会倾向女方的。离婚大概一年吧。
  
  情况三:
  
  如果有一方失踪,这也得两年后,法院才判决啊。这有法律依据的。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决定离婚之后,一般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没有异议的会选择协商一致离婚,这样事情的处理才不会耽误双方的时间,但很多时候男女双方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只能够选择法律规定的另外一种离婚方式,即诉讼离婚,那么上法院起诉离婚后多久能离婚这主要是看案件的难易程度,如果能够调解当然会比较快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法规是什么?
      即使是一些大的医院,有时候也难免出现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家属带来新的伤害。在医疗事故中,医院是责任方。双方处理医疗事故,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在......


·法律规定有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有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


·提请不予逮捕的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提请不予逮捕的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提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由三部分组成,具体的写法是:(一)首部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


·离婚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离婚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一、怎样注册私募基金?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


·2023酒驾拘留多少天,酒驾对量刑有何影响
      一般说酒驾其实都是指饮酒后驾驶,这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不太一样,后者明显是要严重的多,自然在处罚上面也就比较重。而现实中,有人问到我们酒......


·敲诈勒索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敲诈勒索行为,应该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但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


·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
      在不小心的情况下,要是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并且最终的损害结果鉴定为重伤的话,此时行为人构成了过失重伤罪,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此......


·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一、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