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登记机构直接送达到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字,如果不签,在送达书上注明,把文书留置在责任人住所的,是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采取邮寄送达。
  
  二、相关的具体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责任人所在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刊媒体刊登公告,公告的日期为2个月,期满即为送达,应当在卷案中标明送达原因以及经过,邮寄送达应当有回执,以回执的日期作为送达日期,如果日期不一致的,应以信件日期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对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行为的定性上,应注意区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在无权处分中,处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将处分权不属于自己的物进行处分;而在无......


·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婚财产分给孩子可以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一事也越来越常见。在离婚案件中,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财产分割。对于财产分割,不同的家庭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本文中我们就孩子......


·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都能听说过国家对于刑罚的相关处罚,其实对于处罚来讲,国家还是比较严厉的,那么如果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这种情况,那么它的相关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


·女人想离婚男人不同意能不能离婚
      女人想离婚男人不同意能不能离婚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和对生活困难一方......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指出,省级国土......


·农业法规作用是什么?
      农业法规作用是什么,农业法规有那些?农业自古一来一直处于第一生产力的位置,对于发展经济实力、解决我国公民的粮食问题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


·天津字迹司法鉴定的价格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在平时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进行诉讼,在诉讼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字迹鉴定,根......


·一、装修行业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少钱一天?
      一、装修行业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少钱一天?装修工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装修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按照目前标准,每天200到30......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


·安徽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日渐提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等纠纷的也越来越多。法院是个讲究证据的地方,所以很多案件还需要提供司法鉴定的......


·肇庆律师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
      现在网络技术非常发达,信用卡交易也不是非常安全的一个交易方式,所以就有很多信用卡诈骗,或者透支信用卡,这些行为都会被认为是信用卡诈骗,下面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