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关于遗产继承财产该如何分割?

关于遗产继承财产该如何分割 ?要按照继承法的法律分配原则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要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时要注意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先要分出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的归入遗产参与分配。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二、财产继承如何分割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我们介绍的遗产继承分割的法律规定。第一要区分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产权明晰后分配可以避免家庭经济矛盾。被继承人的债务用于家庭消费的应定为家庭共同债务。若您还有遗产继承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工程款经济纠纷执行期限
      法院工程款经济纠纷执行期限对于经济纠纷的问题,我们需要注意,经常会遇到在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不予执行的情况。那么,法院工程款经济纠纷执行期限是......


·刑诉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发现并取得了犯罪证据,对犯罪事实认定清晰,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但在逮捕之后,由于有些犯罪嫌疑人......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如今市场竞争不断扩大,很多企业为了快速获取利益的同时来扩大自己影响力。从而在商号与商标上进行混淆,导致商号......


·监控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监控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如今在高档小区建设过程中,监控工程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工序。建设方都将其承包给专业的公司设计、施工,并且和合同中规定好......


·公司开除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形包括什么劳动者具有劳动
      公司开除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形包括什么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2、交通运......


·自首坦白立功区别是什么?
      自首坦白立功区别是什么?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


·遇到欠钱不还跑路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跑路的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伤残补偿金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欠款借条法律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欠款借条法律的诉讼时效为几年?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


·买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
      买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一、买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如何避免骗局(一)买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购买一个商标需要多少钱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购买商标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