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如果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的话,就一定要收集充足的、能证据纠纷事实的证据。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在劳动仲裁中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呢,而在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3、申请调查取证案件第三方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人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又或当事人、代理人收集该文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人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收集。
  二、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综上,是关于“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的有关劳动仲裁的法律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劳动仲裁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此外,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我国,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您只有在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您的劳动纠纷才有可能被受理。如果您对仲裁时效不是很清楚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违约金10万是否合理?
      合同违约金10万是否合理?合同违约金10万是合理的,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违约的一方要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


·涉外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无论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协商处理。然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


·什么是税票和发票的区别?
      税票和发票都是公司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票据,证明了公司按时缴纳税款的行为。很多人对于税票和发票傻傻分不清,甚至将两个概念混淆,两种票......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疫情期间公司工资问题怎么规定
      疫情期间公司工资问题怎么规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


·分手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一、分手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他人行使对抗权时的一种对抗的权利,常见的抗辩权非常多,抗辩权的分类有狭义的解释和广义的解释,而且抗辩权的种......


·江苏高院醉驾司法解释是什么?
      江苏高院醉驾司法解释是什么?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


·非法集资受法律保护吗?
      非法集资受法律保护吗?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租房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一点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租房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一点绝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种是单位的公租房,这种公租房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