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死缓的条件和报核程序规定是什么

死刑可以说是刑罚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方式了,不过在我国的死刑中还存在有死缓,也就是延缓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当然,死缓是有一定的适用条件的。那么死缓的条件是什么?死缓案件的报核程序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死缓的条件是什么?
  死缓是我国在实践中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死缓并非独立的刑种,高度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但坚持少杀、严禁滥杀、防止错杀的一贯政策。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最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 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死缓案件的报核程序规定有什么?
  在具体的司法判决中,“罪行极其严重”的含义,必须考虑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才能确定其准确的含义。分则为某个罪配置死刑,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只有死刑的规定,这可以说是绝对确定的死刑,这种情况又有两种,一种是构成要件的规定非常明确,如绑架并且杀人的,处死刑,这种是立法者的推定,无须考虑
  “罪行极其严重”的含义。另外一种是构成要件的规定不明确,表现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这种情况下,必须结合总则的规定,考虑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按照我的看法,由于1997年刑法删除了“恶极”的规定,这样,分则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就不能像其他的情节犯一样,可以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方面,而只能考虑犯罪的客观危害。也就是说,不能因为犯罪人的主观方面影响刑事责任的判断。二是包含有死刑的法定刑,这种情况必须考虑“罪行极其严重”的含义,表面上看,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了分则的规定,比如,只要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就不能直接的认定违法,但这是极不严肃的。不得不指出的是,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个没有得到纠正的误区:通说认为,由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种排列顺序是死刑,所以应该优先适用死刑。这种主张违背了限制死刑适用的根本精神,同时也缺乏合理性。死缓是国家用于严格控制死刑的一种方式,当然,想要享受死缓,也需要满足死缓的条件,只有严格满足死缓的执行条件才能享受到死缓的待遇。不过在具体的实践中,死缓也有相应的报核程序,在相关事宜的处理中,我们可以根据其报核程序来操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处理?1、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法院一般会同时判处双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


·网络诈骗100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100万判刑几年?一、网络诈骗100万判多久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大厦物业配套设施都有什么?
      现阶段我国一线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林立,但是大厦中的维护管理工作却是一项很复杂繁琐的工作,因为它涉及了多个领域的问题,不光是水电的问题,还包括很......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


·相似度多少够上商标侵权?
      相似度多少够上商标侵权?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


·一、醉驾肇事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醉驾肇事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


·2023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2023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一、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在一些海域,其实我国是允许渔民捕捞海产品的,不过此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有非法捕捞的行为,那么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