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醉驾案底能消掉吗?

醉驾案底能消掉吗醉驾案底是不能消除的,醉驾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个人档案中会有违法记录,终身不能消除。交警部门表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犯罪行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档案会被永久保存,不可删除。《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没有人可以消除案底,案底是会跟着你一辈子的,会在你的个人档案里面,会影响你的就业,影响你的生活,所以,一定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到你的未来,甚至会影响到你的生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规定怎么才是侵犯肖像权?
      在现实生活中,他人实施了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以此为由,请求得到司法救济的行为,其诉讼请求都是会被司法机关所受......


·离婚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的,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比如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及孩子探视方面的问题等。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规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规定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司法鉴定机构法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近年来,人们在处理民事纠纷或者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司法鉴定的运用越来越频繁。司法鉴定机构的数量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按照规定,自然人......


·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确认属于工伤范围的,此时还不够因为没有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的依据,因而还需要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了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之后......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


·病假期可以调岗降薪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劳动者在病假期间,公司调岗和降薪是不合法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


·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方式有几种?
      保证担保方式有几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


·如何证明对方有婚外情
      我们在电视剧当中往往会看到一个妻子雇一家私家侦探或者一个狗仔来跟踪自己的丈夫来证明是不是丈夫出轨了。现实生活中也一样,小三可能存在你周围的任......


·简单的股东合伙协议书怎么书写?
      简单的股东合伙协议书怎么书写?一、简单的股东合伙协议书怎么书写?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