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结婚骗彩礼都有怎样的形式出现?

结婚在我国的社会上和家族里都会受到祝福的,因为这类行为往往都是象征着一段幸福生活的开始。但也有许多人以诈骗的方式,实施犯罪行为,导致这一本该幸福的事情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下面本站我们就结婚骗彩礼都有怎样的形式出现,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一、结婚骗彩礼都有怎样的形式出现1、女方根本没有结婚意向,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同时被骗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可以报警。2、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因此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二、哪些情形下不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在我国的法律中都一一作了解释和介绍。一般女方将彩礼钱占为己有,并且以骗婚的形式。我国法律时予以支持进行追回处理的。但双方生活了很久,并且存在婚姻事实的,我国对这部分彩礼的追回是不予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一、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交通事故死亡所有赔偿最新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所有赔偿最新项目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


·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
      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随着二手房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仔细审查想要购买的房子,选择信誉好的中介,必要时请律师陪同......


·五险一金是很多单位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主要包括就是住房公积金以
      五险一金是很多单位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主要包括就是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是工作单位给员工的一种最基本的保障性的福利,五险一金一般......


·违反附随义务赔偿损失数额怎么确定?
      一、违反附随义务赔偿损失数额怎么确定?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对给付利益的侵害而应承担之违......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


·在我国一楼有院怎么防高空坠物?
      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对于自家阳台上面的一些花盆等物件都会及时的进行清理。因为这些物件如果居住在高楼当中很容易掉落砸伤他人。一旦砸伤他人就需要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