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第三、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回迁房是有房产证的,可以办理。
  
  回迁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回迁房有很多种情况的,有些是有房产证的,那些房子还是安全的,可以办理二手买卖。如果需要买通州区回迁房的刚需们看着机会是可以下手的。没有房产证只有回迁协议的就要注意了,要谨慎才是。买房是件大事,必须考虑清楚,弄明白。以上本站我们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作建房合同范本是什么?
      合作建房合同范本是什么?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对于建房这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隐患,有的时候不能做到单方承担建房任务,就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合作建......


·复婚后离婚时判的财产归属是怎样的
      复婚后离婚时判的财产归属是怎样的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一、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职工离职之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


·家暴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
      家暴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一、家暴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轻伤二级不谅解,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一向十分重要,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了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外......


·粗隆间骨折工伤标准赔偿是多少?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每一位劳动者一生都有可能遭遇工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工伤是可以申请赔偿的,那么,这其中就有一个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时限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同时还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申请才行。那此时到底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当中,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其实是很相似的,包括犯罪主体、一部分行为方式、主观心态等等,但《刑法》仍旧规定成......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赔偿书是在经济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书记员作为我国司法单位的基层员工对司法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检察院、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都离不开书记员。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