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醉驾拖行交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拖行交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行交警属于妨害公务罪,可能会被判处2-3年的有期徒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此可见,醉驾拖行交警已经构成了涉嫌妨害公务罪,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是2到3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加之当事人当初也有醉驾的这种现象,醉驾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具体的量刑结果得根据整个案件的实际状况最终由法庭作出公平的裁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该怎么认定
      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该怎么认定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属于双方所有,这要求认真分析其升值的原因,根据其升......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一、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


·高空坠物造成的危害主要是什么
      高空坠物造成的危害主要是什么高空坠物的危害主要是对于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轻则损伤财物安全,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而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往往无......


·入室盗窃一千元以下会怎么判刑?
      入室盗窃一千元以下会怎么判刑?入户盗窃的,不管盗窃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是有效的证明房屋的归属一种途径。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是什么样的呢?土......


·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一、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一、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退休人员也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退休人员只要具有劳动能力,又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受到伤害......


·一、离婚需要扶养孩子怎么财产分割?
      一、离婚需要扶养孩子怎么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避税与偷税漏税有什么区别?
      避税与偷税漏税有什么区别?避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违法,偷税漏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论故意或无意的行为,做虚假财务报表,隐瞒利润,达到......


·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担保物设立生效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和动产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占有担保财产。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


·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债务要怎
      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对于夫妻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债务要怎么处理这个问题,首先要来确认一下这个债务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如果所涉及的债务是夫妻两个人的......


·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