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于收养的儿童,监护人怎么养孩子合法?

对于收养的儿童,监护人怎么养孩子合法?
  
  我国对于自己的子女构成除了正常的合法生育外,还可以进行相应的收养制度。那相关的当事人怎样进行收养才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呢。下面我们就监护人怎么养孩子合法都有哪些规定,这一类问题为您进行相关的解答。
  
  一、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三、具体程序:
  
  1、收养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一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A、办理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缉拿户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B、具体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2、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并不是收养的法定形式要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
  
  A、收养协议
  
  (1)订立收养协议的当事人均需符合民法典的收养成立的条件;
  
  (2)收养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养目的、收养人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以及双方要求订立的其他内容。
  
  (3)收养协议的形式为书面协议。
  
  B、收养公证
  
  (1)当事人要求办理时,才依法办理。
  
  (2)办理时,公证机关应当就对申请收养的当事人条件和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
  
  (3)收养公证的文件由公证机关保管。
  
  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有着较为严格的流程办理。相关的收养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收养条件才能进行收养。通过我国的正规的渠道,一般是福利院进行合法的收养,还应做相关的收养公证来保证双方具有合法的效力,才能对收养的儿童进行教育和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公证书可以通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别人的财产怎么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别人的财产怎么起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那么遗产的分割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那要是公民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那么没有遗嘱怎么分配......


·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在我国制定的有专门的消费者保护协议法。除此以外,我国有一些部门也是专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


·肇事逃逸后多少时间后不算自首?
      肇事逃逸后多少时间后不算自首?肇事逃逸后只要是自己投案就算自首,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被抓就不是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一、反担保定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


·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吗
      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吗一、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可以吗合同中不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也经常存在,但是这会失去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了合同的完整性,建议必......


·在我国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
      在我国老婆跑了小孩不抚养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不经同意挪用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经同意挪用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吗?不经同意挪用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私自挪用......


·怎么处罚投降罪?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投降罪,而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即只能是现役军人。实践中,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


·在遭受家暴的情况下怎么起诉离婚
      在遭受家暴的情况下怎么起诉离婚一、在遭受家暴的情况下怎么起诉离婚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须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1、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