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人生在世有很多事情都不可能完全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发展的

人生在世有很多事情都不可能完全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发展的,现实生活当中自己的另一半因为身体疾病或是其他意外状况突然就去世的,相信有不少人也自己都亲身有过这种体验。而且在另一半去世以后剩下来的财产分割问题却让亲属见间引发了纠纷,那么,老公死亡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老公死亡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④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由此可见,老公死亡后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属于老公的直系亲属,包括老公的父母和自己的孩子等这些都是属于能够有权利分割财产的,当事人生前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继承的顺序上第一顺位继承人首先继承,因老公死亡而获得的补偿不属于个人遗产,应该家属之间协商者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协商的话,准备好证据走法律程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不对制式服装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


·合同履行具体规则是哪些?
      合同履行具体规则是哪些?一、合同履行具体规则是什么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


·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区别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百:首先,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其不能对抗独立开发出同度一秘密的第......


·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
      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一,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交通法是针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是车辆和驾驶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没有例外,因此,交......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
      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也是可以的,再审的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求助,申请审判检察意见或者抗诉,让检察......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一、怎样定价?1、参照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从理论上分析,如果两只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相同、资质相当,债券发行的市场时......


·一、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费用是多少?
      一、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费用是多少?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手续需要65元,包括15元的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监外执行不能在工厂上班,仍然属于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自然是不能在这段时间当中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呢?
      司法鉴定是诉讼时法院或涉案人获取证据的重要手段,能推进案件的发展,加快案件的破解。司法鉴定是由专门的机构完成的,一旦接受委托,鉴定机构也是要......


·辨认笔录属于言词还是实物证据?
      辨认笔录属于言词还是实物证据?辨认笔录属于言词还是实物证据?辨认笔录应当属于言词证据。辨认笔录本身就是法定证据种类的一种,即“勘验、检查......


·我国能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
      如今,信用卡的使用已经很广泛,大部分的人都用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亮点。信用卡的普及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让投机分子找到了犯罪机会。信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