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对于这一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争议,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这一类劳动争议是由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所谓除名,是指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权利等而引起的争议;因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而引起的争议;因福利、培训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培训等约定事项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因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标准而产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一项规定的内容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金钱给付问题而发生的劳动争议。这里主要谈一下“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包括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赔偿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是一项兜底的规定。除了上述劳动争议事项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要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申诉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可以公正、及时的解决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有时候申请了也不见得会被受理,所以若您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最好先问问专业的律师该如何处理,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处理劳动争议。至于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作出了详细讲解,若你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行政处罚的判定在一些案件会从重处罚吗?
      行政处罚的判定在一些案件会从重处罚吗?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


·监视居住遵守的规定包括什么
      监视居住遵守的规定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


·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父母没有支付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不付抚养费不是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一般来说不会丧失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不予批准逮捕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予批准逮捕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朋友欠钱不还老往后推时间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老往后推时间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老往后推时间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一般开庭多长时间判决2023
      一般开庭多长时间判决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当我们身为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时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庭啊,多久会有结果啊。刑案案件立案之后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刑事......


·欠钱不还除了打官司还能怎么办
      欠钱不还除了打官司还能怎么办一、欠钱不还除了打官司还能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


·引诱卖淫罪应当如何量刑
      引诱卖淫罪应当如何量刑一、引诱卖淫罪应当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吗?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吗可以进行起诉处理。立案1、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婚姻关系结束后
      婚姻关系结束后,男方或者女方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法院的判决结果享有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有时候,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为了避免以后因此产生法律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