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是什么证件

要全部把国家在房地产方面规定的一些政策都了解清楚的话,是需要我们在生活当中有心花费一定的时间专门去学习的,同时也是所有的买房人都不能够忽略的一个问题。因为自己心中有数,才能够对开发商的有些说词辨别的清楚基本的是非对错的。例如说有人就不清楚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是什么证件?
  一、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是什么证件?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局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以及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和遇到开发企业集中办证较多,赶上二手房交易过户高潮,有时出现了服务窗口业务量大增、人手有限,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已同意将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时限适度延长。
  二、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
  三、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
  四、撤销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
  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需要携带结清证明,注销抵押申请书,两证,他项权证明以及身份证等资料。从目前的还款情况来看,贷款结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正常结清;二是提前结清。前者是指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还清;后者是指借款人提前部分或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如果借款人要提前还清贷款,那么得按照经办行的规定提前进行申请,待通过审批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在房地产,不是所有购买房子的业主都需要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是一种用来证明抵押关系存在的证件,银行可以作为他项权利人对房子拥有一定的处置的权利的。我们如果是直接一次性全额付清,或者是跟亲朋好友凑钱买的房子根本就不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客运三轮摩托车如何上牌
      1、上牌所需证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车主身份证。2、上牌流程:摩托车上牌的话,就将摩托车开到车管所,然后进行领取摩托车通行证申领表进行填写......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都很开放,有很多的年轻人觉得结婚证就是一张纸,可有可无,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举办了婚礼,但是婚后在多种......


·个体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个体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有?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有?人民法院经常处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刑事案件,这种类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和财......


·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
      一、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


·哪些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纠纷?
      哪些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不包括在内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人民与医院之间经常存在着一些矛盾和纠纷问题。但是当医院在给病人医疗的过程中造成了......


·起诉离婚期间生活费需要给吗?
      大家肯定都知道离婚,在我们国家离婚是有两种方式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其中大多数都是起诉离婚,往往会有很多的矛盾发生。其中起诉离婚......


·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一、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


·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思想,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两个相同性格和思想的人,因此在人与人相处中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如果只是简单的小摩擦,则解决......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