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武汉落户最新政策

武汉落户最新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宽试行政策的通知》
  
  今年来,武汉市一直在积极探索“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的系统化户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二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三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二、武汉落户办理指南
  
  1.匹配落户方案。武汉市提供了二十一种落户的政策方案。可根据自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证,住所等条件选择落户方式。然后去本区的市民之家户政窗口资询确认,工作人员会提供一份一次性告知清单,按照清单把资料准备完整后便可以出具准予迁入通知。
  
  2.准备落户地址。所有落户方式都有要求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是租住房屋或亲友房屋,必须两证齐全,仅购房合同是不可以的,还需要户主签字同意搭户,并且需要与户主一起取得片区民警签字同意。但房东一般很难同意做这样的配合,特别是房子办理两证需要缴纳不菲的费用,一般上万元,需要自己想办法来说服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费。
  
  3.按照清单要求准备各项资料。现在比较好的是第一次咨询时办事员就会给你全部的要求清单,不会一边办一边又告诉你还需要增加新的文件,所以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清单进行准备,一般包括咨询时走两次就可以办理完成,最多再需要一次修正下资料总共跑三次。
  
  4.拿到准予迁入通知后到原户口地办理迁出。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去办理。
  
  5.至此户口迁入办理完成。我在办理时包括办理两证,大约一个月左右。
  
  通过上述介绍,您应该都发现了落户武汉必须有劳动合同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武汉市进一步放宽了对于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要求,不仅放宽年龄限制条件,而且还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和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相信有这样的便民利民政策,一定会吸引到更多的有志之士落户武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往往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丢失了,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


·诈骗罪诈骗10万块钱要判几年
      诈骗10万块钱属于诈骗犯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是指......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一、债权人免除权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如果公民有起诉离婚的打算,除了要知道自己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外,同时还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法院不受理。那通常一方起诉离婚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是否需要提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是否需要提前劳动合同即使未约定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方式,也不影响劳动者依据这2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


·赣州九峰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赣州九峰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1、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怎么办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怎么办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车祸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
      车祸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标准是什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


·农村私宅能否买卖?
      农村私宅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


·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如何保障另一方也能在里面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可以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