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一般有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资源两种,虽然国有土地一般都是由国家所有,但是我们也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我们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可以吗
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
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
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
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批准。有批准权的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如何赠与他人
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
3、报同级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较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三、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通过以上全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是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的,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国有土地,要将其转让都需要先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然后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再完善相关的手续,最后进行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2023
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2023一、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
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一、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一)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
·离婚房子一人判一半怎么弄?
房子,在中国人心目中已不仅仅只有居住的作用,还是家庭和谐的重要象征。在离婚时,夫妻常常会因为房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甚至是为此不惜闹上法庭。那......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肇事逃逸怎么能判缓刑?
肇事逃逸怎么能判缓刑?肇事逃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被判缓刑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在我们生活中,估计您都有过买票的经历,特别是遇到高峰期的时候,需要提前订购,而我国铁道部门也对此有一定的规定,......
·离婚后要怎样争抚养权?
离婚后要怎样争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
·结婚前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结婚前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
·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判刑: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贩毒法院有关系会被减轻处罚吗?
贩毒法院有关系会被减轻处罚吗?一、贩毒法院有关系会被减轻处罚吗?贩毒法院有关系不会被减轻处罚,无论贩毒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