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
检察院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中坚力量,其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法院的审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及时了解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鲁甸检察院这方面做的一直不错,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那么,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加强培训,提供人员保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院组织的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操作培训班,并由参训人员对本院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通过“集中”和“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了培训,全面讲解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相关知识,并组织上机模拟演练、操作考评,确保培训实效。同时,各部门均明确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人,确保遇到问题能迅速沟通、及时解决。
3、注重部门间沟通协调。既注重案管部门与各部门联络人的沟通协调,更注重各部门与上级机关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沟通解决。
4、强化技术后勤保障。在及时完成权限、文书配置及信息公开审核等案件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及时配齐所需电脑、光盘、刻录机等相关设备,保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察院要及时公布哪些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
综上所述,对于涉及重大案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鲁甸检察院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加强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领导、提高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技术保障、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等。刑事案件的信息关系到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应该做到透明公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进敬老院还能拿低保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进敬老院,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依然低于当地城市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可以继续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已经高于当......
·公安局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
公安局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如果在公安局和在检察院的口供不一样,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自己录的口供来进行起诉,公安机关的口供就不再作为证据提......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什么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
·夫妻分居多久能申请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能申请离婚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般来说,因感情已破裂并分居满两......
·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怎么办?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有五险一金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有五险一金吗《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
·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制售假药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刑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