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恶性斗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打架和斗殴这两个行为其实是存在区别的,或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斗殴,这个行为的实施,行为人是多数的,应该在三人以上实施打架行为的,并且是预谋已久的,所以性质更加的恶劣。那么关于恶性斗殴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恶性斗殴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两项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与主观方面要素均不同,量刑也有差异。
  
  根据《刑法》理论,聚众斗殴是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进行打架斗殴。是最严重的流氓活动之一,通常是不法团伙之间大规模地打群架,往往有一定准备,极易造成一方或双方人身伤亡、甚至周围群众的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见,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具有群体性,被侵害的对象往往也具有群体性,即群对群;主观方面是为了私仇、争霸等流氓目的而产生犯意;客体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有聚众和斗殴的行为,受损害的对象可能是一方、双方,甚至无辜群众,故受害对象有不特定性。
  
  故意伤害罪,是为了达到伤害他人身体目的而实施伤害的行为。其构成是:主体属一般主体,且多有单一性,众多性是例外;主观方面,是追求伤害他人身体的目的,而不是其他;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伤害的行为,且后果达到轻伤及以上,受侵犯的主体多为个体或特定的个人,一般不涉及第三者。
  
  不过,聚众斗殴如果造成重伤的,将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恶性斗殴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恶性斗殴,首先是属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应该按照聚众斗殴罪来处理,如果因为斗殴的行为导致有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两个罪名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
      先占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有哪些?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不应独自占有。但有人会认为,谁捡到就应该......


·学生打架处理方法有哪些?
      学生打架处理方法有哪些?学生时代充满了叛逆情感,年轻气盛的孩子们往往因为口角之争升级到打架。由于年轻气盛,欠缺责任意识,打架往往不顾后果。......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工程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工程事故等级划分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算?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算?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因此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应当按照休息日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根据《......


·刑法规定的刑罚有哪些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的处分,也是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那刑法规定的刑罚有哪些?犯罪分子犯了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处罚,但是也存在免于处......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法律是严谨的,其相关的要求也是严格的。当然,这种严格不仅体现在法律本身,在相关的执法行动中,也是处处体现的。例如法......


·欠钱不给要账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给要账不还怎么办?诉讼完毕之后获得生效的判决文书进行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去法院进行诉讼,获得了法院支持自己的法律文书之后,等待文书生效就可......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