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认定虚假出资

如何认定虚假出资在公司注册登记时,需要登记注册资本。有的股东可能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话就可能会对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如果遇到虚假出资的情况,如何认定虚假出资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一、虚假出资的概念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出资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应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否则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二、有以下表现形式的,认定为虚假出资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三、虚假出资的审查
  审查认定股东虚假出资必然涉及一个重要问题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当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材料应当保存在公司或出资人手中,债权人取证在事实上存在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对于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负举证责任。因此对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要求不宜严苛,只要能举出使人对股东出资虚假产生合理怀疑的表面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法院应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虚假出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如何认定虚假出资”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现在实行认缴注册资本制,但股东的资本需在约定期限补齐,不得虚假出资,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也当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买房子的时候作为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考虑一些
      在买房子的时候作为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考虑一些东西,这样所购买的房产才是比较符合自己心意的,同时日后可能也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又哪些?
      国家赔偿是对受到国家行政机关错误的依法行政导致的伤害的一种赔偿,对于冤假错案的,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申请国家赔......


·苏州酒驾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酒驾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苏州酒驾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由于交强险的强制保险性质,相对于其他商业险许多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只能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


·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您对于司法鉴定应该是不陌生了,司法鉴定是因为案件的需要,对于一些事情进行专业的判断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告是不同意司法鉴定......


·微信被骗了钱举报有用吗?
      微信被骗了钱举报有用吗?微信被骗了钱,举报是没有用的。在微信被骗的话是需要报警处理,特别的涉案金额比较大超过三千元的就需要报警,警方也会给予立......


·汽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扣几分
      汽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扣几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一、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从字面上理解,两者似乎是前因后果的关系,前者发生了侵权损害,才会承担......


·抵押担保债权也并非万无一失对吗?
      抵押担保债权也并非万无一失对吗?一、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


·入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随着当前劳动力市场的繁荣发展,劳动者有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和选择权,但这个选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面的,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劳动者能力不够,可以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