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首先,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标准现在还没有确定。稳当一点可以主动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与当地地价有关。现在的标准是国土局颂的地价的40%-90%。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综合上文中的要点内容可以看出,有关于中山市土地使用证逾期怎么办该问题法律上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一般来说,当土地使用证逾期时,需要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另一方面,开发商一方还需要对于业主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补偿。补偿的费用根据具体的房屋面积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
·在我国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
在我国军婚是不是不可以离婚?军婚就是结婚的一方为现役军人,不是女方不能提出离婚,而是女方提出离婚后,军人一方无明显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该婚姻......
·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怎么处罚
人身自由的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刑法把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定义为非法拘禁......
·2023房屋拆迁有几种方式
房屋拆迁有几种方式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劳动合同鉴证?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提倡......
·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差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差别是什么?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差别是在主办公益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前者是以一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的,而后者的话是不......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一、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优点
二审草案中的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在三种情况下有单方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即“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履行职......
·对于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吗?
对于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吗?一、对于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吗?版权是称为著作权的;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汽车数量也在逐年的增加。这对交通道路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我国针对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