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师限定监护人

老师限定监护人
  
  法律上对老师限定监护人的规定是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法律定义
  
  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老师限定监护人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学校里面的老师有教育学生保护学生的义务,但是并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我国法律中对于监护人的规定是我们的父母,父母是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不幸离世的,可以由其他的亲属担任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受损标的是什么?一、概念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


·合同纠纷适用于劳动仲裁吗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的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


·私营企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一切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需要作出严厉的处罚的,当然如果违反我国刑事法律规定,那么他的处罚就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是相比较其他......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一、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可以的。承担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


·隐名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
      因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


·父母可以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吗?
      父母可以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吗?不可以,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注册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什么
      注册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什么一、注册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什么注册一家公司,首先得想个好的企业名称,公司名称的组成形式为四个部分:地域+字号+行业特......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常见,并且在这种情......


·什么情况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公司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