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伤亡人数是占据其中的大比例,国家为了让文明驾驶普及,使得行人和驾驶者能够安全出行,随即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这一危险行为,并将之与刑法连接,对于新出台的中国醉驾法律规定,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中国醉驾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可以从上文的资料中看出,对于醉酒驾驶是按酒精含量标准定义的,一般的饮酒驾驶且没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对于严重的醉酒驾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可能会上升到刑法阶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经常会用到,如果当事人身体受伤了,那么他就需要申请做个伤情鉴定。这个伤情鉴定可以判断他是轻微伤,或是轻伤一二级,还是......


·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企业法人资格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都应该具备的。而一个合法经营的公司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是否具有有限......


·支付孩子抚养费转账有哪些规定?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后,婚姻关系破裂、共同财产分割,但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是无法分割的,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最起码的抚养义务,在具体实际中,一般......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天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天一、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天?一般是15天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依照法律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征地现象。接下来,我们为您......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并不是一定要等商品房修建好了之后进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允许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预售,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


·丧葬费包括什么项目
      丧葬费包括什么项目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