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吗?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简称为《规定》),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要求,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原《规定》对此项要求为询问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规定》强调,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因此,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二、监护人主要有哪些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三、哪些人不得作为监护人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的范围各国立法有差异,有些国家之规定了禁治产人,如法国、德国;有些国家既规定了禁治产人又规定了准禁治产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规定禁治产人和准禁治产人。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被判处刑罚的人排除其任监护职务,已任职责当然解除。日本民法规定,行踪不明不得担任监护人。3、破产人。破产人丧失监护资格,破产不为丧失监护资格的事由,但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4、外国人。外国人不得为监护人。但法国民法又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有监护资格。《民法典》对此未规定。5、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一般来讲,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通知书是必须出具的,但是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不过我们要注意,在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出具到场通知书时,要明确哪些人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是无法作为监护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死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死缓进行变更的无非就是三种情况,要么是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要么是变更为无期徒刑,或者也有可能是直接变更为25年有期徒刑。但也需要在符合规定的......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一、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


·警察违法办案怎么办
      警察违法办案怎么办一、警察违法办案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


·介绍容留卖淫司法解释是什么
      虽然说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午餐,但是您在社会生活当中要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其实可以选择的方法和途径是非常多的。不论如何,您不能选择一种和法律相......


·诉前保全保全哪些财产2023
      诉前保全保全哪些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施具体诊疗行为时因没有充分履行医疗注意义务而引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社会关......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


·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每个犯罪分子所起的作用不同,具体可以划分为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此时身份不同那自然对其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共同犯......


·诉讼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诉讼中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采取的是定型化计算法,将残疾赔偿金视同劳动能力的减少......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多少钱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