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吊销后土地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企业被吊销的话,那么跟节有关的一些事项是需要进行妥善的处理的,比如说员工的安置问题,还有就是,企业未被吊销之前所得到的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企业吊销后土地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吊销后土地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㈡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㈢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㈣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㈤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㈠项、第㈡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1990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7条也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上就是法律关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定条件,其立法本意之一就是不允许长期闲置、浪费土地,如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则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其他法律规定
但在具体行使土地收回权时应当慎重,不能将用地单位暂时停止使用土地作为收回土地的理由,也不能将“停业”等同于“停止使用土地”,更不能将“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视为单位的“撤销”。企业停业有多种原因,但一般都是因为效益差、发生亏损导致的,此时企业最需要的是支持和帮助,若因此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岂不是釜底抽薪,雪上加霜?何况企业停业并不意味着不能恢复生产,吊销营业执照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而非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在缴纳了罚款、补办了相关手续后,营业执照是可以补发的。考虑到我国划拨制度的历史,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总是无偿的,而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并且在土地使用过程中也要不断的进行建设开发和资金投入,何况土地权利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财产性权利,
《物权法》也确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可以说,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丧失,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亏损停业,并不一定倒闭和破产,经过努力仍然可以扭亏为盈。如简单的收回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则必然会使企业陷入绝境,并丧失起死回生的机会。因此,对于企业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应当做具体分析,查明真实原因,只有当企业确无复苏可能,并且经过法定程序,在企业民事主体资格已经被终止的情况下,才可启动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而且即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该企业下岗职工今后的就业和生活,政府也有责任加以妥善安置。
但我们国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如果吊销的话,那么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土地是可以被国家所收回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当中,就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经过相关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使用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未遂的种类都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种类都有哪些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
·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很多人可能想要平平稳稳的过日子,希望自己平凡一点,也不要大富大贵,但是有些人,心怀壮志,想要干一番大事业,想要通过自己创业,改变自己的生活。......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这应该是属于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盗窃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判刑?
一、盗窃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判刑?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各地的标准;如果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车辆,但是买车以后在出行的时候,会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伤,如果只是自己修理的话......
·交付动产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不请律师怎么打好民事诉讼
不请律师怎么打好民事诉讼一、起诉是打官司的开始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下面聚法律师团就告诉您一些起诉方面的相关内容。当事人的起诉......
·外地港澳通行证能在东莞续签吗
在东莞可以续签外地的港澳通行证非广东户籍外地人以旅游为目的的港澳通行证必须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去办理,要回原籍办理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可在广州办......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有补偿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应该是以法院的判决执行书上面的日期为准,应该是罪名成立的日期。二、职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