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醉驾会判刑吗?

醉驾会判刑吗? ?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驾驶车辆人员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才是属于醉酒驾驶。所以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规定的数值,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这样一般是会被判处一至两个月内的拘役。但是在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第一条中第三款对于最新醉驾的规定,如果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显著轻微情形的只有6种,分别是挪动车位、救治病人、在车上睡觉休息、隔时醉驾、车子尚未驶出以及被醉驾追尾。主要涉及其六种情形才不会被判刑。其实在现实中很多人都对于法律的相关知识是比较欠缺的,所以就会有很多人并不清楚我国对于醉驾的具体规定 ,也甚至会有人把我国对于酒驾的处罚误认为是对于醉驾的处罚。其不然醉驾和酒驾是不一样的,两者不仅在标准、处罚上等有所不同。其醉驾驾驶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了饮酒驾驶的危害。那对于醉驾的相关处罚是怎样的呢?二、交通醉驾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会不会判刑?最主要还是看是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如果情节轻微就不会被判刑。如果不属于还是免不了拘役的处罚。所以只要喝了酒就一定不要开车,请代驾是喝酒后最好的选择。醉酒驾驶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其他人不负责的一种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行政诉讼案判决后执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案判决后执行期限应该以判决书中标注的期限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一、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1、契税1)财税〔2008〕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


·一、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申请聚众斗殴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其实只有在情节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那么之后......


·什么是直系亲属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什么是直系亲属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


·首次换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可以的,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才可以办理的,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只可以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


·现在还有他项权证吗,有什么作用
      现在还有他项权证吗,有什么作用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特点请求是什么?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特点请求是什么一、行政诉讼驳回诉讼特点请求是什么?1、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即胜诉......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企业经营不善想要申请破产的话需要到相关的管辖法院进行申请管理,申请之后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许多事情需要去准备处理......


·民法总则规定紧急避险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紧急避险规定是什么?对于民法总则对于人民来说就是一个庇护伞,在这么多年的实践中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及能解决人们在生活以及工作中的......


·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哪种可以补缴社保?
      国家规定企业是要给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的,但是生活中也不排除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员工的利益方面。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向有关部门反应的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